唐山市陶瓷协会
唐陶协(2016)04号
关于第二批“唐山骨质瓷”地理标志产品
专用标志、集体商标使用企业的通报
各有关企业:
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二批“唐山骨质瓷”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、集体商标使用企业评选工作。经过宣传发动、企业申报、现场考核、产品检测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确定唐山凡瑞斯瓷业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(附件1)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(注册号16325979)的“唐山骨质瓷”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要求。其中24家企业(附件2)符合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中关于地域范围和企业生产性质的要求,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,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(2016年第87号)〕。准许其在相关产品上分别使用“唐山骨质瓷”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和“唐山骨质瓷”地理标志集体商标,相关部门按规定加强监管。
特此通报。
附件:1.第二批“唐山骨质瓷”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企业
名单
2.第二批“唐山骨质瓷”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
企业名单